公告日期:2022-04-18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3570 证券简称:万全物流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万全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0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万全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万全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利润分配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切实保护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万全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 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
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 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
公告编号:2022-024
箱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如有)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
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
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或者采取其它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告编号:2022-024
(二)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