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3572 证券简称:励福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5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尹荔松、马晓鸥、赵华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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