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833572 证券简称:励福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励福(江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重述 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一)研发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中含有可回收的贵金属,最终形成
产品对外销售,且期末存在尚未对外销售的产品,相关成本仍在研发费用核
算,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要求,需从研发费用重分至营业成本和存货,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已采用
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二)公司收入与成本存在跨期,在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三)公
司对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重分类调整,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追
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四)公司原计入期间费用的佣金应在
相应原材料产出的贵金属收入实现时结转至营业成本,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
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五)公司在部分业务中系代
理人身份,相关的收入应按净额法确认,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追溯
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六)公司从进口的部分废铜中含有可回
收的贵金属,采购成本应在回收的贵金属和废铜中进行分摊,在编制本财务
报表时,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七)公司采购暂估
金额错误,对往来科目余额、存货余额、营业成本结转进行调整,在编制本
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八)公司对存
货跌价准备重新计算,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已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
进行了更正。 (九)公司根据上述前期差错更正的影响,调整坏账准备、
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应交税费、所得税费用以及盈余公司等。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8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2 年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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