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3576 证券简称:金尚互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为股东提供现场和通讯(含视频、电话会议等)两种方式参与会议。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通讯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10:00。
参与通讯表决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时明确投票结果,并在召开日12:00 点前,将签署完成的表决票、会议决议签字页及会议记录签字页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指定的联系人邮箱。如股东未按时提供上述文件,将视为弃权。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576 金尚互联 2024 年 5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1 号泰兴大厦西配楼 5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其 2023 年度工作拟订了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有效保障股东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司监事会就其 2023 年度工作拟订了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154 号《审计报告》。(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已拟订《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就 2023 年度财务运营情
况进行了总结。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已拟订《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
经营管理预期计划。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列了公司各类信息。
(七)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 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4)004155 号《关于北京金尚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2023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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