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02
证券代码:833586 证券简称:雷诺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与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 份”)。
二、 回购用途及目的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
三、 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四、 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一)本次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不超过4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6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2.55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回购股份价格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 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P=(P0 ﹣V *Q/Q0 )/(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
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 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二)挂牌以来历次回购目的、数量、定价与回购结果等情况说明以前年度回购目的是否已达到及公司连续开展股份回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止本次回购前,公司已完成了三次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次回购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做市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此次拟回购股份的数量不低于 1,000 万股(含),不超过 2,000 万股(含),回购价格最高 3.60 元/股,预计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6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2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完成回购,以做市转让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000 万
股(占回购总数 100%),占公司总股本 9.78%。未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2,000 万股(含),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最低成交价为 1.66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2.89 元/股,未超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3.6 元/股(含 3.6 元),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
43,636,680.0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60.61%,未超过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规定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7,200 万元(含),符合股份回购方案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完成登记注销。
2、第二次回购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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