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4
公告编号:2023-051
证券代码:833586 证券简称:雷诺尔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标。
(二)回购方式: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0股,不超过 1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46%-6.92%。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为准。
(五)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告编号:2023-051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30 日开始,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结束,实际回
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55.6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已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 5,560,000 股,占拟回购股份
上限的 55.60%,符合《回购股份方案》中载明的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00 股、不超过最高回购股份数量 10,000,000 股的数量要求。公司已实际支付回购资金总金额为19,279,749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48.20%,未超过预计的回购资金总额 40,000,000 元,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超过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10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9月 14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后经过股转要求对回购
方案进行补充,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
2、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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