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关于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雷诺尔”或“公司”)拟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雷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此外,辅导机构也协调安排了公司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公司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辅导工作。
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由宋建华、黄平、郑锋、张啸和刘洋铭组成,其中宋建华担任辅导小组组长,宋建华具有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以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系民生证券正式员工,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企业的辅导工作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发行人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2024 年 1 月 31 日,民生证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
料;2024 年 2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辅导备案予以确认,2024 年 4
月 15 日向贵局报送了雷诺尔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4 年 7 月 14 日向贵
局报送了雷诺尔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雷诺尔的本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年 7 月 14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结束。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联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现场和线上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辅导工作,采用面谈、电话会议等方式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就各中介机构及公司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并确定整改方案。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辅导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协助公司继续完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督促公司持续改进其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公司自进入创新层后,民生证券、其他中介机构协助辅导对象严格落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阶段制定的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运作。
3、对公司进行持续尽职调查,了解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等情况,对其独立性进行诊断,督促公司继续保持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完整。
4、民生证券协同公司、其他中介机构定期召开专题讨论会,就本次辅导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同协商解决方案,督促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持续规范运作。
5、督促公司及时完成并披露半年报、年报问询文件等。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配合民生证券对公司就上市相关法律、财务问题
进行专项辅导和现场指导。本辅导期内,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使得各项辅导工作能够按计划顺利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辅导对象募投项目尚未确定
辅导小组通过访谈与调查等多种方式,加深了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情况的了解,并结合公司的行业定位与未来发展规划,协助公司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究。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募投项目可行性方案完善并备案
辅导对象募投项目尚未完全确定,需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辅导小组根据项目整体进度安排,指导、督促公司进行募投项目的内容细化及可行性论证,后续将根据进度落实项目的备案、环评等工作。
2、财务内控持续完善
辅导小组针对公司各主要业务流程及关键环节进行梳理,对公司现有控制要点进行完善,严格规范公司各业务流程相关内控制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人员为宋建华、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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