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庚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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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10
证券代码:833590 证券简称:长庚新材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出席对象中的聘请律所发在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3.本公司聘请的福建诺鲁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如有)。
更正后:3.本公司聘请的福建汇德(南平)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如有)。
现对该上述变更事项予以更正披露,除上述事项外,原通知公告内容未发生
变化。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就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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