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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2-05 16:35:01 股吧网页版
长庚新材: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5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3590 证券简称:长庚新材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同时为降低运营成本,经充分沟通与审慎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福建长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终
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
册》,截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日(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在册
股东共 8 名。

2023 年 10 月 8 日,公司依法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和
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4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63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1%;尚有 4 名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

公告编号:2024-005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9,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本次股东大会以同意股数 23,630,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该事项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承诺由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本次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安排适当,不存在损害异议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退出登记后,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平

联系电话:0599-8850907

邮箱:hzp@fjcgxc.com

联系地址:南平市江南工业园祥瑞路 8 号

公告编号:2024-005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福建长庚新材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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