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3599 证券简称:营财安保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营财安保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获得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在期限内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协议、法律文书以及办理涉及理财购买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15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选取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不可控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可预期性。公司会安排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营财安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营财安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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