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20
东莞证券
关于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广影视”或“公司”)无法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0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事项,2021 年 1 月 1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下发了《关于给予杭州南广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38 号)(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给予南广影视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给予时任南广影视董事长徐云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
披露负责人)金斌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南广影视未就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进行信息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南广影视未就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进行信息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提醒南广影视应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南广影视未就收到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进行信息披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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