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关于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647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101482022006015964
关于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报告名称: 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报告文号: 大华核字[2022]006471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6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2 日
牟立娟(110101300157),
签字人员:
凌忠峰(220100170224)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 传真:86 (10) 5835 0011
www.dahua-cpa.com
关于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6471 号
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视星)2021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6778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龙视星应收肇东市恒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6 户恒大集团所属公司的款项 3,357,300.00 元,龙视星对上述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44,206.98 元,我们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计该项应收款的可回收金额,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对上述坏账准备作出调整。
2.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龙视星 2021 年度来自中国广
电黑龙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9,433,962.30 元,毛利润 6,735,849.09 元。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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