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9
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647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 1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 传真:86 (10) 5835 0011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2]006470 号
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视星传媒)2021 年度财务报
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4 月26 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22]006778 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5〕107 号)的规定,就龙视星传媒编制的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龙视星传媒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龙视星传媒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龙视星传媒实施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
大华核字[2022]006470 号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龙视星传媒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是我们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龙视星传媒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黑龙江龙视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