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833620 证券简称:无锡煤机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无锡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 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一致同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14 时 0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620 无锡煤机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畅园路 2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内容:《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授权总经理负责与其签订合同,审计费用等内容以合同约定为 准。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 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选举张挺峰先生、杜连栋先生、蒋忍冬先生、胡凡先生、 刘红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五位董事候选人的任命经本次 股东大会逐一表决批准后生效,其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即: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7 年 5 月 5 日。
(八)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 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选举吴海敏先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该候选人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的任命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后生效,其任期均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7 年 5 月 5 日。
(九)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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