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1
无锡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1
第三章 股 份......2
第一节 公司股份......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4
第一节 股 东......4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8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9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0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13
第五章 董事会......16
第一节 董 事......16
第二节 董事会......19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3
第七章 监事会......25
第一节 监 事......25
第二节 监事会......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7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7
第二节 内部审计......2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29
第一节 通 知......29
第二节 公 告......2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2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3
第十三章 附 则......3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无锡煤矿机械厂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无锡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畅园路 2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9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诚信经营,坚持科技创新,以顾客为中心,向市场提供一流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后,经营范围为:采煤机械及零部件、高压柱塞泵及零部件、高压清洗设备及零部件、矿山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电气机械及器材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公司股份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的全部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和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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