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和药业: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30
北京易付通金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见证律师变更情况
北京易付通金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公告中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进律师、李皆君律师。后经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改聘张进律师、朱玉律师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
二、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三、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的变更不会对股东大会的见证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此次会议见证律师变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易付通金服技术有限公司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易付通金服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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