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25 17:43:51 股吧网页版
维和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08

证券代码:833624 证券简称:维和药业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2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维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刘士荣、王子珍、聂进辉,董事会秘书何佳艳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张业炎、张彬、胡秋瑾、蒋来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08

公司基于当前的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为更好地完善公司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发展规划,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将聚焦于公司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上,提升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扩大市场份额。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因此,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且未授权他人出席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但未对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维和先生作出了

公告编号:2022-008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对异议股东股份进行回购的承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02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