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01
公告编号:2022-024
证券代码:833627 证券简称:ST 多尔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多尔克司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多尔克司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2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多尔克司食品级集团股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戴士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
监高 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2-024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21)》)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戴士伟持有公司的
28,193,560 股股份(占股本总额 39.77%)于 2018 年 5 月、6 月、10 月及 2021
年 8 月被陆续司法冻结。如全部冻结股份被行权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未能及时就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股份冻结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年 12 月 2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17)》)第四十八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2020)》)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戴士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法了《信息披露规则(2017)》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2020)》第三条、《信息披露规则(2021)》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了如下决定:
给予多尔克司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戴士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4
未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按照《业务规则》、《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公司全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依法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多尔克司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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