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3631 证券简称:汇通金科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公告、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的修订及
披露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26 日,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3-039)、《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运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3-040)。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述收购报告书及相关公告的反馈意见要求,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收购的相关信息,现特对《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公告编
公告编号:2024-003
号:2023-036)、《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编号:2023-038)、《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3-039)、《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运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3-040)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补充
及修订,详见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04)、《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0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06)、《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公告编号:2024-007)、《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运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2024-008),补充、修订部分已用楷体加粗形式标注。公司对上述修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江苏汇通金科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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