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41
证券代码:833637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正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有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更正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摘要,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出公司经营状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
公告编号:2020-041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更正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中兴、杨嘉文、方瑞明
2020 年 8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0-041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中兴 杨嘉文 方瑞明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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