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6
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公司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七章 监事会...... 3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4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
第十一章 章程修改...... 49
第十二章 附则......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4991105X7。公司于【】年【】月【】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中文注册名称: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ZHOU ZONERICH BUSINESS MACHIN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萝岗区云骏路17号自编五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诚信、稳健经营公司,实现公司、员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零售;电子产品批发;软件开发;软件批发;软件零售;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计算器及货币专用设备制造;银行POS机销售;银行POS机维护;银行POS机租赁;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集成电路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衡器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生产(具体生产范围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为准);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第三章 公司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七条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是由原广州市中崎商业机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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