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4
证券代码:833645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按照《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召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3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645 安联锐视 2021 年 4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安联锐视 1 号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国家高新区科技六路 100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交《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总结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编制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计划,制定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天运[2021]审字第 90167 号),2020 年度,公司税后净利润 8,018.86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28,560.03 万元。
鉴于公司正在申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且于 2021 年 1
月 6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 2021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处
于等待注册过程中,因此,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根据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进度情况适时另行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七)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珠海安联锐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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