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作为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一恒贞”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19 年年度报告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一恒贞的经营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存在大量逾期未偿还债务,涉及较多的法律诉讼案件,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很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且公司财务总监长期无法履职,一恒贞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最近四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 B 审字[2017]1810 号、天职业字[2018]10624号、天职业字[2019]20318 号、天职业字[2020]21912 号),且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意见。
2、关于公司存在民间借贷涉诉纠纷与股权司法冻结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在年报审查过程中关注到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多起民间借贷涉诉纠纷事项,主办券商已通过通讯方式多次要求公司展开涉诉案件自查,并及时予以披露相关涉诉案件情况。鉴于由于一恒贞缺席较多的法律诉讼案件,对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资料因管理混乱无人整理汇总,我们无法获取与一恒贞诉讼有关的重要资料,主办券商不能排除公司仍有其他涉诉或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事项。主办券商已要求公司尽快进行整改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一恒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飞雪、张斌夫妇
合计 5,000 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5.56%)已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
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目前尚未解除冻结。鉴于目前公司已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面临较大偿债压力,若相关权利申请人申请司法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显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飞雪、张斌及监事王兵均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有关规定:“挂牌公司现任董监高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应及时组织改选或另聘,拒不执行的,全国股转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主办券商已督促要求一恒贞进
行相应整改,截至本公告日,一恒贞尚未就该事项完成整改。
4、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进展
根据前期报告显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飞雪 2016 年 8 月
向公司拆借 299 万用于临时借款,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
额为 2,544,276.73 元。公司与黄飞雪、郑州金雅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雅珠宝”)于 2018 年 3 月 1 日签署《债务转让协议》,
黄飞雪将其所欠一恒贞债务 254.43 万元转移给金雅珠宝。2019 年 6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东黄飞雪债务转让协议的议案》,并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了债权转让协议。
截至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金雅珠宝尚未归还上述债务,主
办券商在此郑重提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产生的债务尚未完全清偿。
5、不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上述涉及诉讼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一恒贞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
二、 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将会产生公司治理风险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给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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