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7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3654 证券简称:能拓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能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3 月 3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至栋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孙公司江苏阳尔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本公司为孙公司江苏阳尔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3 月 29 日至2024
公告编号:2023-002
年 3 月 29 日期间内签订的合同及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期限为合同签订的期限,非业务存续的期限),但在上述业务存续期内任一时点本公司为债务人担保的在北京银行的业务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金额) 伍佰肆拾万元整(或等值外币),如提供最高额担保的,最高额担保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金额) / (或等值外币),前述限额均为本金,利息、费用不受此限,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银行如有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至栋先生及其关联方毛玲、张天伦、程网女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至栋、魏秀丽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策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能策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江苏阳尔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1,000 万股股份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
行,质押期限为八年期,从 2023 年 3 月 29 日起至 2031 年 3 月 29 日止。
质押股份用于为江苏阳尔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至栋、魏秀丽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能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02
《保证合同》
《质押合同》
能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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