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为有效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联合各证监局开展的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推动挂牌公司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挂牌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提升,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号)及相关要求,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大天达”、“公司”或“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并对核查涉及的各项内容做如下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5 年 10 月 28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经根据主办券商核查: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长森,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8.88%,实际控制人于创始阶段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无变化。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北京北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8.8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是
等业务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挂牌公司已制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但挂牌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撤
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
案》《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
请的议案》;2022 年 7 月 25 日,挂牌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北
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
核的决定》(北证发〔2022)34 号);2022 年 8 月 1 日,挂牌公司召开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终止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三、机构设置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董事会共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1
人。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4 人,其中 2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不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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