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9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3665 证券简称:清大天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及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先了解并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且根据需要可能需要公司、关联方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保证、质押等方式,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关联方拟为本次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均为无偿担
公告编号:2024-007
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树明、邓文胜
2024年 4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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