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公告编号:2024-070
证券代码:833665 证券简称:清大天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而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同时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面向公司全体股东,本次回购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3.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
公告编号:2024-070
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 1.55 元/股,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500,000 元,不超过 3,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00 股。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 股,根据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2.26%(实际回购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为准,不受此回购股份数量的限制,但不超过总股本的 1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编号:2024-070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1.03%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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