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18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33687 证券简称:中拓石油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河南中拓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河南中拓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拓石油”)
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收到主办券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
商”或“西南证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发送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西南证券于2015年6月30日订立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协议对持续督导费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公司应在每年 1 月 31 日之前支付我司当年持续督导费 10 万元整。截至通知出具之日,公司应向西南证券支
付的 2020 年度(8 万元)、2021 年度(10 万元)、2022 年度(10 万元)持续督导
费用合计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尚未支付。
西南证券向中拓石油送达了三次书面催告,分别自 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7 月 20 日、2022 年 9 月 5 日开始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截至通知发
出日,公司仍未向西南证券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西南证券首次向公司进行书面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西南证券拟单方解除与中拓石油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
公告编号:2022-025
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公司对西南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西南证券提出书面异议。三、对公司的影响
若西南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中拓石油股票自持续督导无异议函生效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若西南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如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根据相关规定,中拓石油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被查文件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中拓石油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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