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833694 证券简称:新道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被提名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情况及国内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的方案合理,董事
公告编号:2024-048
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相结合,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爱民
独立董事:李书锋
2024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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