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公告编号:2024-069
证券代码:833694 证券简称:新道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以 2020 年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度的整体业绩目标完成率为 322.81%,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无法解除限售外,1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满足个人考核指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9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爱民
独立董事:李书锋
2024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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