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3703 证券简称:瑞光科技 主办券商: 国融证券
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右福、杨崇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不适用
有限公司
王右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杨崇民 董监高 董事、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4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右福、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崇民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
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等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右福、杨崇民采取
公告编号:2023-044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103 号
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