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12
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3705 证券简称:中孚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护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建明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作出了《承诺函》,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1、回购对象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
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03
(3)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在回购限期内按公司公告内容向回购事宜工作组提供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
按照不低于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对于在知悉公司存在终止挂牌可能性的情况下仍然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即本公告披露之后仍然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回购方不承担保本义务。
3、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
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 office@chafta.com 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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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
(2)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或投资款银行流水单(加盖银行公章的);
(3)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异议股东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期限内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建明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4、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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