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8
证券代码:833705 证券简称:中孚达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拟进行股份发行。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164,285股(含1,164,285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75,000.00元(含人民币4,075,000.00元)。上述股份由发行对象宁波市鄞州瀚璟西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债权本金进行认购,债转股金额不超过4,075,000.00元(含4,075,000.00元)。其中债权经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作价依据。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以现金认购的情形,故本次股票发行在册股东不存在优先认购权,不存在在册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9-003)。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拟认购人宁波市鄞州瀚璟西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该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之日起生效:自双方签署后,于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及本次增资有关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修改<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情况,公司注册资本额将会发生变化,针对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额变化及其相关事宜,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七条相关内容。
(四)审议《关于<对拟认购公司股票的债权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委托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拟转为股份的债权资产实施了资产评估,江苏金证通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债权人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相关债权采用成本法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金证通评报字[2019]第0026号评估报告,江苏中孚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拟债权转股权事宜涉及的债权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4,075,000.00元,评估价值为4,075,000.00元,无增减值变化。
董事会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等进行核查,认为评估结果合理,董事会对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施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依法办理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公司章程变更后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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