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3707 证券简称:精华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原向公司提供
授信额度 2000 万元,因授信期限到期,现拟向公司重新审批授信额度 2400 万
元,具体金额与期限以实际合同为准。公司董事长、股东、实际控制人康晴拟 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无偿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浙商银
行审批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康晴回避表决,实际具有表决
权的董事人数为 4 人。经董事会投票表决,议案审议通过,并提交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康晴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史家码村 90 号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有公司 41,379,404 股,占总股本的 64.3937 %股权。
公告编号:2024-022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由关联方自愿、无偿提供,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
用。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浙商银行拟向公司重新审批授信额度 2400 万元,具体金额与期限以实际
合同为准。公司董事长、股东、实际控制人康晴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无偿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在公司的资金周转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可以有充分的余地可以选择融资 成本低、服务质量好的银行,以降低财务费用。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 保,解决公司在银行融资中的担保问题,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业务快速发 展有重要作用。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系无偿行为,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不存在风 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
公告编号:2024-022
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精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