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2
2023-054
证券代码:833711 证券简称:卓易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 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3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3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均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合本次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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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范围,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3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3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我们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慧、李俊、陈伟杰
2023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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