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1
证券代码:833712 证券简称:观堂设计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12 观堂设计 2020 年 6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 4 号东郊记忆 24 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 39,397,430.48 元。
现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以及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权益分派。具体预案为: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5 元(含税)。详见《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公告》2020-022。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①公司章程原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新增一项作为第(十六)项,即:
(十六)审议批准达到以下标准的融资:
(1)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500 万的。
公司进行融资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计算。已按照本条第(十六)项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原第(十六)项及以后各项序号相应调整。
②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第三款原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通过公司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修订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③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第一款新增一项作为第(十二)项,即:
(十二)单笔融资金额达到 300 万以上的融资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原第(十二)项及以后各项序号相应调整。
④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三款原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2 名和公司职工代表 1 名。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应通过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三分之二数通过方可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修订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2 名和公司职工代表 1 名。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应通过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三分之二数通过方可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拟制定《融资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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