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6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33712 证券简称:观堂设计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及资本市场路径规划,经过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章宏波先生就公司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章宏波先生出具承诺,其本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按相关约定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
元。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21-004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有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股转公司审批,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观堂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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