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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9 15:55:54 股吧网页版
华彦邦: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4-19


证券代码:833717 证券简称:华彦邦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 9: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17 华彦邦 2022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报告内容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5)。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八)审议《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与投资者保护有关的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关于他人提供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度的责任追究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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