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30
公告编号:2020-018
证券代码:833720 证券简称:网信联动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深圳市网信联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网信联动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出具了 CAC 证审字[2020]0439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1、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网信联动近三年来因市场和技术变化、联合创始股东去世、股
东纠纷和诉讼、技术负责人离职等,连续发生巨额亏损,财务状况
严重恶化,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处所述,网信联动
就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我们未能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
我们无法确保网信联动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未决涉诉事项
公告编号:2020-018
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预计未决涉诉事项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
判断除 2019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披露的涉诉案件以外,是否还存在其他潜在纠纷,以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董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主要原因是:近三年来因市场和技术变化、联合创始股东去世、股东纠纷和诉讼、技术负责人离职等,公司连续发生巨额亏损,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公司存在未决涉诉事项,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评估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进一步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
1、整合资源,拓展业务,增加营业收入;
2、加强费用管控,减少费用支出。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网信联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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