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0-11 18:46:09 股吧网页版
三江并流: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1


证券代码:833723 证券简称:三江并流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0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9 月 2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件将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开庭审理。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昆明产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忆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供应商

2、被告

姓名或名称: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锡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被告

姓名或名称:云南三江并流畜禽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4、被告

姓名或名称:欧锡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5、被告

姓名或名称:欧鑫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6、被告

姓名或名称:欧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三江并流畜禽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6 月 6 日,原告与被告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三江公司”)签订《货物采购框架合同》(合同编号:KCTGYL-SJBL-202201),约定三江公司向原告采购金额为 3000 万元的活牛,三江公司应在收到每批货物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每批次付款时间按照货物采购订单约定为准,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
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三江
公司应承担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2023 年 5 月 29 日,双方签订《货
物销售框架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合同期限变更为自 2022 年 6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止。后,原告与被告欧江、欧锡均分别签订
《股票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三江公司(股票代码:833723)股票为三江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原告与被告欧鑫、欧锡均分别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为三江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原告与云南三江并流畜禽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约定将云南三江并流畜禽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散旦镇汉营村委会面积 8059.15 平方米的土地(土地使用证编号为NO53006015723)为三江公司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原告认为,截止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三江公司尚欠原告货款28,932,385.61 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1、解除原告与被告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货物采购框架合同》及《货物销售框架合同补充协议》。

2、被告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 28,932,385.61 元。

3、被告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逾
期支付货款违约金 3,088,854.00 元。

4、被告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5、被告欧锡均对被告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 2、3、4 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6、被告欧鑫对被告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2、3、4 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7、原告有权对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2、3、4 项债务以被告欧江持有的三江公司(股票代码:833723)160 万股股票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8、原告有权对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2、3、4 项债务以被告欧锡均持有的公司(股票代码:833723)240 万股股票及欧锡均持有的公司(股票代码:83723)1200 万股股票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9、原告有权对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2、3、4项债务以被告云南三江并流畜禽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散旦镇汉营村委会面积 8059.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