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30
证券代码:833731 证券简称:默锐环境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默锐环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山东默锐环境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决定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尚未达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以上,且超过【300 万元】的。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5%以上的交
易,且超过 300 万元的。
第八条 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其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对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提出的股东大会提案,董事会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条件对该提案进行审议。如董事会决定不将该提案列入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第十条 董事会在收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条件的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阐明会议议题的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发出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十一条 董事会确定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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