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3735 证券简称:森井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10 时。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35 森井生物 2024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冯年群、王岩律师。
(七)会议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 98 号 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拟定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公司 2023 年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报告》。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公司 2024 年
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报告》。
(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02)和《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3)。
(六)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专项审计工作已经完成,根 据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公司 2023 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情况。
(七)审议《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其工
作认真尽职,专业水平较高且熟悉公司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延续性,现拟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
-41,489,366.25 元,实收股本总额 43,316,300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详见已披露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浙江森井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 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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