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2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3746 证券简称:宏中药业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文凯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公告编号:2024-027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2 元(含税),预计共
派送税前现金 8587920 元。该议案经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现因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友奎、涂申清、王英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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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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