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7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33746 证券简称:宏中药业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删除本条,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
第六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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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三)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四)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四)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拟讨论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中将同时 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和理由。 的披露时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
得多于 7 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
的披露时间。
第七十七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七十六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独立董事也应作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
出述职报告。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可以 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选举董事议
有公司 1%以上的股东提名。 案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选举董事议 止。
案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止。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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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 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 担赔偿责任。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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