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833746 证券简称:宏中药业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2024 年 8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参加对象在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总计不超过 59 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6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本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来源(包括员工家庭收入、合法借款等自筹资金)获得的资金,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持有人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40,000元,具体金额及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合计不超过 1,460,000 股,占公司发行前股本的 3.89%,占发行后股本的 3.74%;具体持股数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进行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八、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自行承担。
九、员工持股平台载体企业湖北邦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董华,其同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泛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高帅,其同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适当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且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事项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可能无法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参与对象无法筹集认购资金而导致本计划无法成立的风险。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要求。
目录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7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11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形式、管理模式...... 14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锁定期限...... 24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调整、终止以及权益处置办法...... 25
八、 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的程序...... 29
九、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30
十、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30
十一、 风险提示...... 31
十二、 备查文件...... 32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宏中药业、本公司、公司 指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