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6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以“招拍挂”方式,用自有资金竞拍位于东部产业园银城大道东侧、川潭路南侧地块编号为 2024(高挂)字-2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按照《持续监管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予以认定。上市公司使用现金购买与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行为,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公司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取得《益阳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结果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尚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住所:湖南省益阳市龙洲南路 299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益阳市高新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产权清晰,不会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价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成交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万元(小写
10,650,000.00 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面积为 37335.66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30 年,按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成交价格为大写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伍万元(小写 10,650,000.00 元)。受让人应在按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利用土地。(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建设新的厂房,扩大公司生产场地,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对公司发展将起到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本次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成功竞拍取得土地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尚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工作,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有关事项的落实,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湖南惠同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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