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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2 16:09:30 股吧网页版
原态农业:涉及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2

公告编号: 2024-003
证券代码: 833763 证券简称: 原态农业 主办券商: 财通证券
浙江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被申请人
(二)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日期: 2024 年 3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 2024 年 3 月 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 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由于前期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双方沟通不及时,导致申请人于2024
年 3 月 5 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号: (2024)浙 0329 执 337
号。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收到泰顺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后,
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进行沟通,现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 浙江绿宇装饰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24-003
法定代表人:夏念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无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 浙江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伟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挂牌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6 年 2 月公司委托浙江绿宇装饰有限公司进行厂房装修, 工
程已于 2016 年 12 月竣工验收, 2018 年 8 月 3 日进行最终结算。 工
程经结算最终总造价为 745740 元,设计费 15000 元,公司已支付工
程款 530000 元,尚欠工程款本金 215740 元及设计费本金 15000 元。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被申请人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之前支付申请人工程款本金
215740 元及违约金(以 21574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8 月 11 日起计
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者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申请人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之前支付申请人设计费本金
15000 元及违约金(以 1500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8 月 11 日起计算
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者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被申请人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之前支付申请人仲裁费 4950
元及律师费 10000 元。
(四)申请人对其施工的案涉浙江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建
公告编号: 2024-003
设工程的拍卖款、变卖款或折价款在上述第一二、三项支付款项范围
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五)徐伟凑对被申请人履行上述第一、二、三项支付的款项提供
连带担保责任。
(六)如被申请人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则申请人有权就工
程款、设计费、仲裁费用及律师费(扣除已支付部分)及其违约金(按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
算),申请一并执行。
2022 年 9 月 5 日, 泰顺县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协议书,要求我
公司履行调解协议书所确定的义务。
针对该案件,我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由
公司法人徐伟凑个人代为归还 150000 元。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执行情况
2024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收到泰顺县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裁定
书, 案件号: (2024)浙 0329 执 337 号。 要求我公司根据调解协议书
所确定的内容,支付浙江绿宇装饰有限公司工程款、设计费、违约金
等合计 297717 元。 公司收到裁定书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进行沟
通,现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的
公告编号: 2024-003
执行申请, 本次执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的
执行申请, 本次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的执
行申请。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人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的执
行申请。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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