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9
关于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第三期)
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寰创”、“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寰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光大证券针对辅导对象成立了由李惠凤、苏义民、毛懋、周悦、高越旸、李晓越组成的辅导小组,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共 6 人,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的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辅导人员均是光大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并均取得“一般证券业务”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均不存在同时担任超过 4 家公司辅导小组成员的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上海寰创的第三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第三季度。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和落实前期重点工作事项,辅导工作小组通过组织自学、个别答疑、集体研讨和问题整改、与公司关键人员进行访谈等
多种方式,督促接受辅导的人员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收集业务、财务、法律方面的资料,针对性的解决发现的问题,并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期辅导计划执行情况良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信息及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敦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治理结构。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如有)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相关辅导对象进行了悉心且全面的辅导。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规范股权结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对股东核查的要求,对公司的股东基本情况、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况进行核查,协助公司规范股权结构。
2、对募投项目进行进一步完善
辅导期内,公司已将募投项目初步设计为无线通信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以及营销服务网络建设,以上募投项目的框架已初步设计完成。辅导机构会同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进一步完善。
3、继续完善内控制度
辅导对象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但内部制度建设仍需根据业务发展以 及上市规范要求不断调整和完善,且在执行过程中需严格规范执行。辅导工作小 组将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辅导对象持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 解决措施并督促落实,确保辅导对象合法规范经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股权结构规范
在上一辅导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 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对股东核查的要求,对公司的股东基本情况、是否存 在股份代持等情况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上海寰创存在以下代持情况:
(1)直接持股代持情况
公司直接股东存在股份代持,代持股份占比合计 0.79%,代持还原后股东人数
为 34 名,不存在代持还原后股东超过 200 人但未履行核准程序的情形。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被代持 身份/职务 代持 身份/ 代持股 占总股本比例注 1
人 人 职务 数(股) (%)
1 璞丰投 控股股东、实 217,322 0.33%
资 际控制人 吕理
实际控制人、 峰
2 于松来 董事长、总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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