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4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3770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073779436XY
承诺主体名称 吕宏伟、李晓庆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______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6 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其它 承诺回购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公告编号:2021-011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吕宏伟、李晓庆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吕宏伟、李晓庆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由 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 购。
1、回购相对人: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但未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且未提出回购申请或未签署同 意终止挂牌并继续持有股份确认函的股东:顾丽丽、汪伟锋、刘继明。 2、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在有效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以亲 自送达、快递方式等送至公司(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发出后请及时告 知公司指定联系人,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公司 指定联系人邮箱 d.wang@hw-mail.cn,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 申请材料”。
回购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异议股东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书原 件,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有效联系信息(包括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 址)、要求回购股份数额;2)异议股东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3)加盖证 券公司营业部相关证明印章的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对账单。 公司将在收到回购申请后及时与回购相对人联系确认身份、回购股票数 量并协商各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事宜,请保持联系畅通。若公司未在 回购申请有效期内收到回购相对人递交的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回购
公告编号:2021-011
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按照按回购相对人取得公司股票的成 本价确定,成本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 2019 年期末)的每股净
资产的,按公司 2019 年期末每股净资产 5.74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
回购相对人所持股票数量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 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