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3770 证券简称:宏伟供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
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 0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70 宏伟供应 2020 年 5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州大厦 29 楼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一、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号)及《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1 号)。(二)审议《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起草了《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起草了《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起草了《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和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运营资金,保证 2020 年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向各合作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用于项目贷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外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同时公司拟以公司名下房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抵押、票据(银票和商票等票据)质押、票据池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池质押、存单质押等方式为上述授信提供相应担保。具体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上述各家合作金融机构签署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保函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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